督徒生活中的一个吊诡处是,当一个人对天国的关注越深,他对上帝的旨意能在世上实现的关注就越深。 而在这个世界上,最热衷于服事他人的基督徒,往往是那些对另一个世界(天国)的现实有着最强烈关注的人。无论是牧师、传道人、政治家、改革家、企业家、医生、权贵富人,或是普通的平信徒——都是如此。

透过服事他人来表达对他人的爱,是基督徒的首要任务。 但正如多数基督徒从起初就看到的那样,我们在地上的“公民身份”也是一种服事形式。 尽管马克思主义者声称宗教会让人对地球上的需求麻木、无感,我们却发现,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那些同时有着天国公民身份的人(我赞同保罗在腓立比书3: 20中的说法)是任何国家最好的公民——无论在民主国家或在极权主义国家、基督教国家或异教徒国家、深深世俗化的国家或无神论国家。

公共活动(Public Activism)的圣经依据

在新约圣经中,公民义务与服事上帝的义务被归在同一处,甚至是作为服事上帝的义务的一部分被强调。 当耶稣在回答关于纳税的问题时说:“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可12:17)”,耶稣并不是在巧妙地回避问题,而是明确承认向现有的政治 体制缴纳应得的东西,是基督徒使命的一部分。 当彼得说“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7)时,强调的是同样的真理;当保罗概述真实的基督徒是因着恩典过感恩的生活,并教导罗马基督徒“在 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并且“因为良心”,他们应该向“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 的,恭敬他。”(罗13:1-7)时,保罗强调的是同样的真理。

保罗说,每个国家的官员都是“上帝的佣人,是于你有益的”(罗13:4)。 请注意,保罗在这里指的可是异教的罗马官员,上至皇帝,下至普通百姓! 他进一步解释,上帝设立国家是为了维护法律、秩序、正义和“善”。 这里的“善”显然包括来自国家的保护和福利,也就是让人们有追求幸福的机会,而这也是铭刻在美国宪法里的价值观。

因此,尽管基督徒不应视这个世界为自己的家,且应该视自己为旅居他国的异乡客、终生为旅人,耐心直等到“那日”的到来——当我们终于旅行至我们积存财宝的 那地(彼前2:11;太6:19-20)——但圣经禁止基督徒对善政所带来的益处无动于衷。 因此,在为邻舍和自己争取最大权益的过程中,基督徒也不应犹豫不决。 透过守法的生活来支持稳定的政府,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透过个人参与来帮助政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对今天的我们来说,正像约瑟、摩西、大卫、所罗门、尼 希米、末底改和但以理做的事ㄧ样。 我们必须视这样的公民参与为对上帝和邻舍的服事。

正如欧洲议会一位基督徒前议员,弗雷德里克·卡瑟伍德爵士(Sir Frederick Catherwood)锐利地指出的那样:“努力改善我们身处的社会不是世俗化的行为,而是爱。对社会 袖手旁观不是爱,而是世俗化的行为。”

一些被误导的基督教发展

然而,我们必须首先注意到现代基督教的三种发展方向,它们在基督徒的政治责任上形成令人困惑的相异交叉趋势。 在我们进一步讨论前,需要对这三种方向进行一些讨论。

1. 某些基督教相对主义者(relativists)政治化的意图

当我谈到基督教的“相对主义者(relativists)”时,我所指的是某些新教徒,他们不再视圣经教导为上帝启示的真理,而是作为人类(不完整的)指向上帝的 启示的指南,并用文化上的相对性术语来表达,认为今日的基督徒不一定再受上帝启示的约束,并宣扬一些今日的基督徒不应赞同的观点。

当我说“政治化的意图”时,我指的是他们的目标是将基督信仰从“通往天国的朝圣之路”简化为“现世的社会政治计划”。 他们视这个计划为“现在就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国度”——透过终结社会集体性的罪恶,如种族主义、经济和文化上的剥削、阶级差异、人权掠夺——好能现在就实践“和平(shalom)”。(shalom在希伯来文意指“在上帝里共同享有身心灵上的福祉”)。

这种想法的问题在哪呢? 在于它并没有为shalom祷告,也不允许人们等到机会来临时才努力追求shalom。 圣经确实要求每个基督徒在地球村内爱我们的邻舍——在我们自己国内以及在国际上都这样做。 但是,当基督信仰(我们对上帝启示给人类的旨意的理解)和基督徒的顺服(我们为遵行上帝启示的旨意所做的努力)被简化并等同于“人类为了改善社会所做的一切努力 ”时,结果会是灾难性的。 当基督只有在这世上某些特定的匮乏及破碎处才被人视为是救赎主、君王、解放者和人道主义者时,福音的核心就被割裂了。 然而,这已成为某些新教领袖中的自由派(liberals)和激进派(radical progressive)的标准观点。 普世教会协会(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所表达并强化的就是这样的观点。 (罗马天主教在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学(liberation theology)”也体现并助长了这些倾向,但本文并不打算讨论这个问题;本文关注的是北美新教)。

直截了当地说,现有的情况是,主流新教团体中,有神职人员和“被神职人员化”的非神职人员,这些人将自己基本的宗教价值观重新解释和定义为政治价值。 因此,他们打着“将基督教原则应用在生活里”的名义,将基督教世俗化。 在这过程中,他们或多或少地把基督教变成一种左派意识形态,在这种意识形态中,甚至暴力革命以及反对合法政府的游击战也被洗礼成基督教的实践(打属灵战争)。 传递此一观点的半专业书籍层出不穷,自由派神学院对这一观点有特别深入的研究,表面上称其为“政治神学”,使其受社会尊崇。 现在,因着一些新教教派总部持续不断宣传这一观点,导致许多基督徒开始认为,身为“基督徒公民”意味着我们应该参与在这样的行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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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理论的根本错误在于,基督教的“超验参照点(transcendent reference)”被忽略了。 那些视圣经教导为神圣真理的人——那些在新约里首先视耶稣为将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的救主,使我们免于即将来临的愤怒,在公义中更新我们、向我们敞开天堂的 大门——那些视传福音为爱邻舍的行为的人,确实应该像其他人一样,积极地反对社会上的罪恶。 这是所有基督徒应该要做,且是实际的好撒玛利亚精神的一部分。 是的,我们确实应尽己所能缓解这世上的苦难和需求,但——我们做这一切都是为了服事基督,因为基督的国度不属于这个世界,基督要求人类将今生(既充满欢乐 和富足,也少不了艰辛和苦痛)理解为道德和灵命的训练场,是我们进入永恒前的必修课。 然而,正如我所说的,那些相对主义者迷失了这个视角,在“爱邻如己”的侍奉路上偏离方向。

2. 某些基督教虔诚禁欲的绝对主义者

我这里说的“绝对主义者”指的是某些新教徒、罗马天主教徒或东正教徒,相信上帝透过圣经赋予教会祂亘古不变的真理,只有顺从这一真理才能讨上帝的喜悦。 他们不愿意重塑或削弱历史性的圣经信仰,因此或被人称为“基督教保守主义者”,甚至是保护主义者。 在新教绝对主义者之中,有许多人——也许是多数人——更愿意被他人称为福音派,因为基督的福音是他们基督信仰的核心。

“虔诚主义(Pietistic)”指的是只关心实践圣洁、避免罪恶、赢得灵魂、与基督徒建立团契,并在个人层面上反对一切“反基督教势力”对我群的关注。

虔诚主义者的禁欲表现为“政治上的被动性”和“不愿参与任何层级的公民政府”。有些人会投票但不会竞选公职,有些人甚至不会去投票,这类人倾向视政治议题为与自己无关的事。 因此,身为基督徒公民,他们的立场是退出而非参与政治过程。

为什么会这样呢? 似乎有几个因素相互起作用。 其中之一是对第一点所形容的自由派新教推动的“社会福音(social gospel)”的反对。 福音派敬虔主义者希望尽可能地与他们划清界限。 第二个因素是他们从末世论(他们对未来的看法)中得出错误的推论,认为随着基督再来的时间越来越近,这个世界不可避免地只会恶化,并告诉我们,基督 徒们对此种恶化无能为力;因此,他们认为谁在政治上掌权并不重要。 与此相关的第三个因素则是他们强调与“世界”的分离,“世界”意味着道德的污秽、原则的妥协、世俗的、追求享乐的、自私自利的生活方式。 他们认为政治是一个阴暗的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为了获得选票和在权力游戏中保持自己的地位,人们必须不断牺牲原则,所以政治是一种明显的“世俗的”行为,基督徒不能参与其中。第四个因素则是个人主义(在我们西方文化最为明显),个人主义认为所有社会问题都是个人自己造成的问题,因此他们认为公民政府并不重要,因为公民政府无法拯救灵魂。 从根本上来说,福音派敬虔主义对政治进程完全不感兴趣。

但这些都无济于事。 无论“社会福音”里可能有着什么样的错误,无论教会和传福音的事工确实应是我们首要关注的问题,基督徒仍有社会性和政治性的任务需要完成。

而即使基督的“再临”似乎近在眼前,我们也不必认为,在上帝的带领下,无论我们做出多少努力也无法使这个世界暂时变得更好一些。

政治当然是一种权力游戏,但若要改善社会结构,我们就必须加入这场游戏。 虽然政治属于这个世界(是短暂的存在),它仍是被用以服事上帝和人类的一个“领域”,本质上并非基督俗必须禁止及远离的“世俗之物”。 此外,正如我们等下会解释的,在政治上妥协(参与政治的必经过程)与“牺牲掉原则”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

最后,认为“糟糕的社会是出自个人糟糕的行为”则是一种近视眼,模糊了好政府能带来的好处,以及坏政府所造成的伤害之间的差异(想想希特勒、前柬埔寨首相和乌干达 的独裁总统)。 是的,敬虔主义的消极被动心态无法被合理化。 我们需要教育基督徒摆脱这种消极被动性。 对基督徒公民来说,这种立场并不比我们在第一点反对的福音政治化的立场更合理。

3. 某些基督教圣经主义者的政治帝国主义

我这里所指的,是某些热爱圣经的教会或团契成员激昂的“十字军精神”。 他们称自己为“原教旨主义者(fundamentalist)”,而不是福音派,因为他们觉得前者意味着不愿与这个世界妥协的战斗精神。

这类人毫无不犹豫地宣布自己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投身于政治界的纷扰中。 然而,若将民主的权力游戏视为“旧约圣战的现代版本”——上帝号召祂的子民推翻异教徒的国度、用武力夺取他们的王国——则会产生非常多问题。 正是出于这种诱惑,我称这为一种“(基督教)帝国主义”。

在旧约的圣战中,异教徒没有权利,也不会得到宽恕,因为上帝选择使用祂的子民作为祂的刽子手,透过人类施行这些人应得的审判。 身为上帝报应公义的启示(上帝的公义贯穿整部圣经),圣战在当时具有连贯性,甚至包含令人敬畏的道德意义。 但圣战并非上帝为基督的教会制定的计划的一部分。 保罗在罗马书12:19说,把报应留给上帝吧。 在美国、印度或英国等现代多元民主国家的政治驾驶舱里,视圣战为基督教行动的典范在道德和实践上都毫无圣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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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主社会中,如果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及挽留,没有人能执行政策。 因此,寻求公民之间的共识以及为达成共识而努力、向他人游说的过程至关重要。 肆意践踏他人意见、好似他人(例如异教徒)的意见不重要的行为态度,永远只会产生弄巧成拙的反弹效应。 所有那些试图攫取并使用权力,但却没有首先赢得公众共识支持的团体都会遭遇同样强硬的反对,且像这样的团体通常只会昙花一现。

今日的新教徒可能会为罗马天主教已然放弃“错误(的人事物)没有任何权利”这一长期信念而欢欣鼓舞。 然而,如果新教徒们如今也对类似的信念心存侥幸,回力镖很快就会打回自己的脸上。 像这样危险的信念一直存在。 正如保罗·亨利(Paul Henry)所指出的,“‘对公义的热情’可能会‘对政治实践有害’。因为任何一种自认为基督『真正的跟随者』的人都会受到这类诱惑,变成顽固 的意识形态主义者,试图将自己坚持的真理强加在(异教徒)社会。”基督徒公民理应对社会上的是非对错有坚定的信念,然而当我们面对类似的试探时,始终需要小心 谨慎。

我们为什么支持民主

我们所熟知的代议制民主——立法、司法和行政各司其职,公共资讯服务(媒体)不受政府控制,民选政府始终面对民选的反对党,一人一票定期举行的全民选举——并非基督徒公民生活和服事上帝的唯一政府形式。然而,毫无疑问的,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它是一种比其他任何形式都更合适、更明智的形式。

基督教之所以更倾向推荐民主制度是基于两点见解。

首先是认识到在开放的社区体系中,一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在原则上允许任何人有资格担任任何职务,是最能在政治上体现上帝赋予每个人尊严和价值的制度 。

其次,正如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所说,在这个堕落的世界上,所有权力都会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的腐化,因此,权力分立以及在行政机构中建立制衡机制将限制腐败 的危险,即便这种约束机制永远无法完全根除腐败。

基督教的这些见解与世俗的智慧不谋而合,世俗智慧认为,若公民越能感受到自己共同参与影响自身生活的决策,他们就会越坚决地遵守这些决策。 因此,能够最大程度地征得公众共识的政府模式,通常会比其他任何制度都更加稳定。

让民主发挥作用

因此,我们可以期待基督徒公民对民主原则表现出坚定的承诺,并知道自己有义务竭尽所能使民主健康地发挥作用。但这意味着要有意识地委身于民主的过程,视其为在政治体制内做决策的最佳方式。

在哲学和宗教多元化的民主国家,如西方国家,在冲突中达成共识的民主过程至关重要。 在这个堕落的世界里,因人们视野的有限性和利益竞争而产生冲突是政治舞台上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因此,在冲突各方之间达成平衡的公共角力的强度和完整性,便成为衡量一个社群健康的程度和士气的指标。

透过辩论解决政治冲突的方式被称为妥协。无论妥协在伦理学领域意味着什么,在政治中的妥协并不意味放弃原则,而是在当下所能做到的一切情况下,更切实际地愿意退而求其次。 妥协背后的原则是,半块面包总比没有面包好。

互谅互让是政治妥协的核心,因为妥协是民主政治的核心。 能够认知到这一点,是在政治视野上成熟的标志。与此相反的是僵化的教条、对所有“没有100%赞同自己观点和目标的人”采取敌对立场——这些标志着政治视野上的不成熟。

民主决策应是个尽可能公开透明的过程,官员应在不影响未来的情况下公开他们采取任何行动的理由。 但事实证明,所有重大政治决策本身都是复杂的,在社会上也会引起争议。 这是不可避免的,至少出于三个原因。

首先,每个人对每个事件事实的了解都是片面和选择性的(人类倾向选择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说词)。

其次,人们的价值观、优先事项以及对长期和短期结果的“相对重要性”的看法有所不同。 简单的例子就是关于环境保护的辩论。

第三,人们对后果的估算,特别是对意外和不希望出现的后果的估算,也会有所不同。 许多在某些人看来是正确的行动,在另一些人看来却是错误的,因为他们预测的后果不同。 由于行政决策经常会产生不受欢迎的副产品,因此这些决策往往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也就是说,试图选择最小的“恶”来避免更大的“恶”。 例如,关于在战争中使用大规模核装置的辩论。

基督徒公民必须承认,在政治上没有非黑即白的答案,但上帝盼望所有人都能被他们所能认识到的最崇高的理想和最成熟的智慧所引导。 所罗门的例子(列王记上 3)表明,上帝赐给统治者的礼物有时是能创意地应对未来的智慧,而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现成方案。

基督徒公民该做些什么?

整部新约都没有提到基督徒公民对政治的积极参与,原因很简单,第一世纪的基督徒没有参与政治的选项。罗马帝国不是个民主国家,而多数基督徒皆不是罗马公民(只有少数的罗马基督徒)。这些基督徒是来自社会经济底层的少数族群,被视为犹太教等又老又古怪教派中更古怪的分支。他们没有政治影响力,也不可能获得任何政治影响力。(在君士坦丁大帝之前,基督徒的信仰是非法的,他们在各地都生活在时有时无的迫害下)。

因此,他们唯一能做的具有政治意义的事就是纳税(马太福音17:24-27;22:15-21;罗马书13:6-7)、为统治者祷告(提摩太前书2 :1-4),以及维护和平(罗马书12:18;帖撒罗尼迦前书5:13-15)。

然而,当今的代议制民主为更广泛的政治可能性敞开大门,因此,与新约时代所要求的情况相比,我们在政治上需要做出更多负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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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承诺可归纳如下:

1. 所有基督徒应先足够了解各方资讯;否则我们无法对问题做出好的判断,无法好好的投下一票,也无法为统治者做出好的祷告。 对政治无知绝非基督徒的美德。

2. 所有基督徒都应按照提摩太前书2:1-4的教导,为掌权者祷告。根据圣经的启示,祷告的功效是巨大的(无论是作用在我们身上或是事情上)。

3. 遇到需要人民意见的时候,所有基督徒都应在所有选举和公投中投票。 我们投票时应根据所面对的问题而非个人(候选人)为导向,且不应孤立地看待单一问题,而是以我们对整个社区/国家福祉的愿景为导向。 这是我们作为世上的光与盐发挥影响力的一种方式,即使微不足道(马太福音5:13-16)。

4. ㄧ些基督徒应能透过辩论、写作和在他们最赞同/支持的政党内工作来寻求政治上的影响力。 神职人员通常不应该这样做,因为这会妨碍/绊倒那些不同意他们政治观点的人接受他们的事工、服事。 然而,非常值得赞许的做法是,鼓励对政治感兴趣的平信徒将获得/发挥政治影响力视为基督徒服事邻舍的一个领域,与在教会生活、敬拜和见证领域服事并列。

5. ㄧ些基督徒应接受职业政治家的呼召作为使命。 什么样的基督徒应该这样做? 那些兴趣、能力和机运兼备的人,没有任何其他职业更适合他们的人;那些对改善全球人类命运、促进国际和平、以正义取代豪无原则的歧视、在增进公众利益上具有远见卓识的人 ;那些预备以耐心、谦逊、宽容和正直的态度努力工作的人,他们会避开政治上的盲从狂热,不畏挫折,将公众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教会历史表明,上帝希望祂的一些仆人成为职业政治家,良好地领导和塑造社会,一旦发现自己适合扮演这个角色,就表示上帝发出了呼召,这样的基督徒(有可能是任何基督徒 )应接受这个呼召。

不过,在这一点上,所有基督徒都不应盲目地乐观:选择从政的代价十分高昂。 政治的道路非常崎岖。 在公共领域的金鱼缸里,你会不断遭受无情的批评,在这领域生活需要坚韧不拔的精神,需要做出重大的自我牺牲。正如罗伯特·D·林德和理查德·V·皮耶拉德所写的那样:

政治是一种权力游戏,而权力游戏经常引出罪人心中的嫉妒、仇恨、恶意和自求多福的两面性,大家都耳熟能详,无需赘述。 任何有原则的政治家都不能指望一帆风顺,基督徒更是如此。

但是,在任何一种职业岗位上履行基督徒使命,又岂是简单的事? 前欧洲议会议员佛瑞德·凯瑟伍德(Fred Catherwood)在《基督徒公民》一书中的结尾值得我们一再反思:

这是基督教政治的正确公式,因为这是基督徒生活每一部分的正确公式。

译: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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