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幾年裡,我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著名的牧師兼教師們在眾目睽睽下從極高的地位墬落。 比爾·海貝爾斯(Bill Hybels),柳溪教會(Willow Creek)的創堂牧師,在2018年4月因性騷擾和濫用權力的指控而辭職

詹姆斯·麥克唐納(James MacDonald),豐收聖經教會(Harvest Bible Chapel)的創堂牧師,於2019年2月 被解聘 ,罪名是營造一個恐懼和恐嚇的環境,並導致財務管理不善。 2020年11月,山丘之歌東岸教會(Hillsong East Coast)的牧師卡爾·倫茨(Carl Lentz)因“道德敗壞”(包括通姦醜聞)不被續聘,現在他被指控 性侵。

作為一名英國聖公會牧師和神學教授,我目睹了這些事件的出現,我深感悲傷而且非常憤怒。 我感到沮喪,不僅為被這些領袖們所傷害的信徒和社群,也為這些牧師的行為竟抵觸並傷害他們要宣揚的福音。 這也促使我審視自己的生活。

雖然每個故事的細節各不相同,但都是在他們的著書和佈道中擁有“正確”教義內容的男性。 然而,早在他們的跌倒被公諸於世之前,他們就一直否認基督,並導致人們誤入歧途。 這些牧師兼教師們用口承認基督,卻用他們的身體否認祂。 他們曾經是(現在仍是)另一種假教師:心靈的異端邪說。

播客《馬爾斯山教會的興衰》正在對馬克·德雷思科(Mark Driscoll)的故事重新做深入探討,他的例子正可說明我的觀點。 他在言行舉止上否認女性的地位,倡導對性和性別有褻瀆的觀點,怒氣中充斥著不悔改的驕傲,汲汲營營於自我推銷,操縱和折磨他人。 那麼,為何他能避免被譴責為假教師呢?

在他的頭腦中,他可能擁有許多人認為是正確的基督教教義知識。 但他應該是用 全人的 ——言與行——來教導,而不只是明確定義的教義。 正是他所呈現在外的身教,成為弱者的絆腳石,導致許多人誤入歧途,並驅使無數人遠離基督。

歷史是一個很好的參考點。 早期的信條總結整理了福音和基督教的核心教義。 它們包含早期基督徒 一代代所領受的教導 ——就是“傳統”這個詞的含義,以及教會所歸納整理出需要保存和傳承的至關重要的教導。

兩千年來,基督徒相信並承認這些核心教導或教義。 我們應當繼續如此行,不僅是放在嘴巴上,更要以心與頭腦都真正信服的方式。 教會從歷史的教訓中學到,否認我們信仰的核心教義就是否認基督。

事實上,任何人如果傳授違背我們信仰核心的教義,都可以被稱為假教師也不為過。 但這不是否認基督的唯一方式。

是的,《新約》也談到假教師,因為他們的教導否認了使徒所傳福音的核心要素。 使徒保羅經常譴責和警告那些藉由他們所教導的內容來反駁福音的人(加1:6;西2:20;提前1:3)。 但有時,虛假的教導表現於行為、實踐或生活方式。

例如,讓我們思考一下《猶大書》(以及《彼得後書》第二章中類似的告誡)。 我們喜歡引用《猶大書》的告誡,即“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第三節)。 但是這真道到底意味著什麼呢?

《猶大書》繼續說:“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主耶穌基督。”(第四節)。

《猶大書》鼓勵我們要正視不敬虔和放縱情慾的生活。 這封簡短的書信也不斷地強調操練的重要,還講到關於假教師否認信仰的進一步細節。 他們“污穢身體,輕慢主治的,毀謗在尊位的,並參與“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第8、15節)。 他們“是私下議論,常發怨言的,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口中說誇大的話,為得便宜諂媚人。”(第16節)

簡而言之,《猶大書》警告我們的假教師不一定是用他們的教導來否定基督,而是透過他們的行為。

美國福音派運動的一個強項就是強調 正統 ,或純正的教義。 儘管福音派的組織本質上不具結構性,但其領導人、教會和各機構組織長期以來致力於有合乎正統的教導和崇拜。 他們應該這樣做。 但是,論到在日常操練中實踐教義的話,卻仍存在著長期歷史性的短視。 我們在種族主義和美國福音派的歷史上,最能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例如,想想像喬治·懷特腓(George Whitefield)這樣的福音派牧師兼教師,他不僅蓄黑奴——其中包括許多是基督教的兄弟姐妹——而且他還為鞏固喬治亞州的奴隸制度而奮鬥。

再考慮像道格拉斯·赫金斯(Douglas Hudgins), 同樣是牧師兼教師的身份,他是密西西比州傑克遜第一浸信會(First Church of Jackson)的牧師,也是他那個時代最具影響力的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傳教士之一。 但他 阻撓民權 運動,並號召抵制種族融合的努力,導致他的教會禁止黑人基督徒參加宗教集會。

即使我們考慮到他們的多層歷史背景,但研究一下這些人和他們對黑人的痛苦和解放的漠不關心,仍然令人驚歎。 如果說,懷特腓、赫金斯和其他人將教義和實踐作最大程度的割離,那或許就有點道理。

至少部分由於這個歷史背景,一些福音派已經接受了關於兩者之間聯繫的虛假或過於簡單的假設。 但是,正如歷史學家傑瑪律·蒂斯比(Jemar Tisby)最近 所說 ,“我們必須明白,神學不僅僅是陳述,還必須要活出來。”

事實上,若將基督教降格為教義主張的地位,必然導致,正如神學家威廉·卡瓦諾(William Cavanaugh) 所說的,“壓縮基督教信仰的範圍,從信徒的整個身體到耳朵之間的空間。”

而且採取這種區分隔離方式的人,往往認為有正確的教義必然會導致正確的實踐。 但事實並非如此簡單。 相反的,當一些信徒只關注自己的行為的時候,他並不關心所遵行的教義是不是支持(或與之對立)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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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上說,正確的行為和正統的教導是密不可分的。 正確的行為是由《聖經》和神學真理推動和指引的。 正統的教導只有在忠實的實踐中,才有實質性的意義。 我們不能捨棄任一個, 它們是缺一不可。

我們的主所宣揚的好消息,就是將信仰和行動完全融合:“你們若愛我,就必 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所以,凡聽見我這話 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太7:24)。 或是,很簡單的,“跟從我”(路5:27;約1:43)。

我們也不會感到意外,耶穌在升天前告訴使徒們,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三一神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 ”(太28:19-20)。 祂的生活和事工清楚地表明,我們教別人的是我們頭腦中的信念和我們身體力行的實踐。

但是,我們究竟如何辨識那些用他們的生活否認基督,導人誤入歧途的“假教師”呢?

首先,我們不僅要考慮他們佈道、聚會演講或著書的內容,還要關注他們生活的形態和模式。 一方面,這似乎是很明顯。 但是,要保護教會免受假教師的危害,還是至關重要的。

在《提多書》中,保羅列舉了基督徒的美德,如熱情好客、自持和好善,是作為監督者有“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的能力的基礎(提1:8-9)。 (有趣的是,在任何一本牧者書信中,都沒有提及個性、魅力或說話能力。)

當然,當我們把某人的生活方式作為分辨是否是假教師的一部分時,領導力的評估就會很快變得非常複雜。 例如,身為一名牧師和教授,我敏銳地意識到本身的弱點和缺點。 因此,審視我的生活將是困難的,甚至是痛苦的。 但無論如何我都應該這麼做。

神審判的凈化之火是對我們有好處的。 一個以持續地、不悔改、反基督教實踐為特徵的生活,特別是在領袖中,將導致拒絕基督和福音的大能。 我們每天都看到這種異端邪說所造成的嚴重後果,雖然我們並不總是這樣稱呼它。

必須澄清的是,我不是要呼籲我們“取消”任何人。 我希望,在評估一位領袖是否因其腐敗行徑夠格被定為假教師方面,教會能做得更好,即使這個人信奉基督教正統教義中所有被認同的要素。

事實上,如果教會要做分辨真與假教師的工作——我認為我們應該做——那麼我們被呼召要忠實地遵循基督和祂的使徒所用的方式。

耶穌說,“凡樹木看果子,就可以認出它來。”(路6:44)。 或許現在是時候讓我們開始相信祂,並做到言行一致。

艾米麗·亨特·麥戈溫(Emily Hunter McGowin)是惠頓學院(Wheaton College)的神學助理教授。 她是 《兒女满堂》(Quivering Families) 的作者,還著有一本即將出版的關於聖誕季的著作(校園團契出版社)。

翻譯:江山

責任編輯:吳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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