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今日基督教》發表了加拿大牧師雅各布·伯奇(Jacob Birch)的一篇文章。他指出:「不,西方國家的基督徒並非處於『放逐』之中」。

伯奇說得很對,西方教會對於放逐(exile;編注:在中文和合本《聖經》中,這個詞語一般被翻譯為「被擄」)的討論可能正暴露了西方福音派一些最糟的行為模式。

但與此同時,我相信聖經裡關於放逐的真實教導能為我們提供對抗這一切「錯誤的應用」的方法。

伯奇首先指出,今天許多白人福音派教會習慣自認為聖經裡描述的被放逐之民(exiles),尤其在現今社會逐漸世俗化且基督教逐漸邊緣化的背景下。毫無疑問的,在北美大陸的某些地區裡,這是事實。

但可惜的是,在我自己生活的聖經地帶區Bible Belt,又稱「聖經地帶」,是美國基督教福音派在社會文化中佔主導地位的地區,多指美國南部),「放逐」的想法似乎沒那麼常見。 相反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我發現伯奇提出的關於渴望「佔領」(occupation)的隱喻在我這裡卻更常見,即使這裡的基督徒沒有用類似的精確的詞彙來表達。

佔領,畢竟意味著敵方勢力入侵了自己的領土,讓人們在自己的土地上被挾持。 這在《聖經》關於神子民的故事裡出現過好幾次。 舉個例子,這就是為什麼宗教領袖向耶穌提出的「是否向凱撒納稅」的問題如此具有挑戰性。

按照許多第一世紀猶太人的觀念,對這個問題說「是」就相當於肯定了羅馬對他們土地的佔領——他們相信這塊土地理應由大衛家族來治理,而不是凱撒的傀儡政府。 但耶穌的回答卻超越了這種暫時性的佔領,祂更關切的是那更深刻、更根本性的佔領——奪下壯士的家(太12:29)。

然而,關於佔領,卻很難說是不合理或不屬靈的舉動。畢竟這個問題關乎著神的公義(「以色列的神怎能讓這種情況繼續?」),也關乎一個民族的榮辱。問題在於,要以何種方式擺脫佔領者的非法統治?

事實上,關於如何處理羅馬佔領的問題,已引發了被佔領人民內部一些最危險的分裂——其中有像巴拉巴這樣的叛亂者、像西門這樣的奮銳黨人士,也有像馬太和撒該這樣的合作者。

在佔領的狀態下,「外來者(即佔領者)」才是這塊土地上的異類。 而「被放逐」的狀態,則是原先的「內在者(主人)」不得不學習如何在一個陌生之地生活下去。

關於「被放逐的敘事」,在聖經裡從來就不是只發生過一次的單一事件。對我們這些或生在以色列後代之家,或嫁接到其根基上的枝子(身為外邦人信主)而言,「放逐」也是基督教敘事的一部分。 聖經裡形容這正是基督徒持續經歷著的狀態——在基督升天和再次降臨之間——我們都處在被放逐的狀態下。

彼得稱呼教會為「分散在各省,寄居的(exiles),就是照父神的先見被揀選的」(彼前1:1),並告訴他們要「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1:17)。彼得的指示讓我們看到,第一世紀的教會與我們多麼的不同,而是多麼相似。 他們不能繼續過著「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模式(第18節)。

彼得所說的寄居(exile,即被放逐),並不意味著信徒沒有歸屬感,而是意味著他們如今有不同的歸屬感:他們屬於一個「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彼前2:9)。就像但以理在巴比倫時一樣,處於這種放逐中,並不意味著我們的目標是要把尼布甲尼撒趕下王位,也不是要獲得巴比倫帝國的統治權。恰恰相反,被放逐的人最大的目的是不要成為「像巴比倫人那樣的人」。

那麼,在敦促教會成為「客旅和寄居的人」時,彼得希望他們明白,他們面對的真正的問題不是皇帝或周圍的外邦文化。他們仍可以尊重這些人,包括皇帝。他們最大的問題是要「禁戒肉體的私慾,因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前2:11)。

但若今天基督徒是活在「被佔領的敘事」下——即仇敵霸佔著自己的應許之地——基督徒們要麼會尋求和他們同化(才不會被傷害),要麼則會憤怒地反抗佔領者、與他們爭戰。但彼得告誡說,這兩種情況都不應該發生。相反的,他們在外邦人中「應當有好的行為」,並應留意自己是順服於神而不是眾人(彼前2:12)。

當然,「放逐的敘事」是否也有可能被危險地用來表達失去文化主導權的怨恨感?絕對可以的,就像聖潔也能被人扭曲至以自以為義的方式追求完美;使命(mission,即宣教)能被人扭曲成殖民主義下錯誤的行徑那樣。但這些危險及扭曲的應用並沒有體現出這些概念在聖經教導裡的真實意義。

在最初的放逐中,以色列人不斷被提醒,他們的困境不是巴比倫人造成的,他們不應靠著尋找其他力量(例如埃及或亞述的幫助)擊敗巴比倫人來解決這個問題。上帝是他們流亡的唯一原因。 這也是為什麼以色列人的呼召不是為自己找/扶持一個尼布甲尼撒王,而是悔改,並重拾他們身為神子民的獨特性。

此外,聖經裡關於放逐的敘事也清楚地表明,以色列人的問題同樣無法靠「回家」來解決。 耶利米和以西結都清楚地向被放逐者說明,他們回不了家。神的榮耀已離開了聖殿——不是被外部力量趕走的,而是因祂自己子民的罪而離開了(以西結書10章;耶利米書7章)。

這是以色列人的壞消息。

但好消息是,既然是神放逐了自己的子民,祂也在放逐之地與他們同在。他們可以找到祂,在陌生之地敬拜祂。

他們可以蓋房子、生孩子,適應巴比倫生活的一些外在風俗層面(例如,但以理被冠上巴比倫的名字,並在尼布甲尼撒王的宮中服侍)。但與此同時,他們要能夠拒絕屈服於強加於他們的偶像崇拜,或不屈服於那些更微妙的被外邦人「同化」的試探,使他們失去身為亞伯拉罕後代、神子民的「獨特性/異質性」。

事實上,當我們採納或談論「放逐的敘事」時,會與西方基督徒哀嘆或怨恨「失去基督教文化」的想法及行為模式完全相反。「放逐的敘事」的核心重點是,在任何一個國家和文化裡,從耶穌第一次降臨到祂的第二次再來,每一個基督徒群體都應明白自己「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2:11)

如果我們(美國人)回顧歷史時,覺得好像有那麼一段時光,我們美國人並沒有身為「被放逐者」的經歷,那正是因為,那時的我們已經適應並接受了巴比倫的偶像崇拜——並盼望曾經讓我們過得舒服的尼布甲尼撒王能回歸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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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若現在的我們期待的是「有一天,我們將不再感到被世俗文化邊緣化」,取而代之的是能在這個世界上住在一個「和我們基督教文化一樣」的家園裡,那也是因為我們習慣了偶像崇拜——就像希望將來有一個不同的尼布甲尼撒出現一樣。

也就是說,每當我們「錯誤地使用放逐的敘事」來哀嘆自己身處於一個黑暗或日益敵對我們的世界文化裡——而不是把我們的處境看作與我們之前的每一個時代相同的話——那我們就並不明白《聖經》裡教導的放逐究竟是什麼意思。

聖經裡「放逐敘事」的教導其實是要除掉我們的「自以為有權力感」和「自認被圍困的心態」。我們既不應試圖融入周圍社會文化裡任何「看似正常」的行為,也在不應該在不被世俗文化接納時感到憤怒。相反的,我們應當視我們的生活常態為一場朝聖之旅。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希伯來書》的作者如此對我們說。

身為被放逐者的人不會說:「哦不,我們被邊緣化了!該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相反的,他們應該問,「為什麼我沒有被更多地邊緣化?我是否已經被自己的喜好所左右,以至於無法感受到對探索未知的神更深層的渴望?」

我相信我們這個世代真正的危機,不是基督徒視自己為生活在陌生國度的被放逐者,而是他們可能把自己的國家——美國、加拿大或他們所在的任何地方——錯誤地視為神的應許之地。這個視角衍生出來的行為,要麼是試圖擁抱、接納周圍的一切,視其為神所賜的牛奶與蜜之地,要麼會試圖將無論哪個要從他們身邊「奪走我們國家」的「亞瑪力人」或「非利士人」征戰、試圖把他們連根除去。

我相信西方的基督徒是被放逐者,東方的基督徒也是一樣。 21世紀的基督徒與前面二十個世紀的基督徒一樣,都是被放逐者。

但是,我們今天展現出來的怨恨、自認有絕對話語權的行為、打文化戰爭和在twitter、Facebook上對世俗文化的譏諷,並不是客旅和寄居者應有的行為。 相反的,這些行為是我們還沒有被充分的放逐的證據。

羅素·摩爾(Russell Moore)在《今日基督教》帶領公共神學項目。

翻譯:許珏 / 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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