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5:21,保罗指示基督徒要“彼此顺服”。这些话在基督教传统上确实被理解为要求我们要彼此顺服,甚至是家人之间的顺服。例如,宗教改革家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承认,父亲顺服孩子或丈夫顺服妻子的概念“乍看之下可能很奇怪”,但他从未质疑这种顺服确实是保罗所教导的。

然而近年来,以这种方式理解以弗所书5:21受到一些学者的质疑——讽刺的是,这种质疑是以神学保守主义的名义提出的。许多福音派学者如今断言,这节经文里的顺服指的不是互相顺服(每个人都顺服每个人),而是对有权柄者的单向顺服(ㄧ些人顺服其他人)。对这一观点最直言不讳的学者是古德恩(Wayne Grudem),他是位著名的神学家,曾共同创建“圣经男女角色委员会”(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

近期宣布退休的古德恩30多年来一直认为,以弗所书5:21可以理解为:“那些在权柄之下的人,应当服从那些在你们中间有权柄的人。”根据古德恩的解读,这节经文要求妻子顺服丈夫,但在任何意义上都没有要求丈夫顺服妻子。

在为这一解释辩护时,古德恩引用被翻译为“顺服”或“服从”的希腊文动词hypotassō的含义。古德恩声称,这个动词“在所有希腊文文学作品中,在无论是基督教还是非基督教作品中,都意味着顺服他人的权柄。

古德恩认为,“在我们能找到的每一个例子中,当甲被形容‘顺服于’乙时,乙拥有甲所没有的独特权威。换句话说,‘顺服’(hypotassō)总是意指对权柄的单向顺服。”

这个论点的问题在于,关于hypotassō的说法完全无法成立。请看以下八个包含hypotassō动词型态的古代文献。古德恩声称,hypotassō“总是意指对权柄的单向顺服,”而这八段文献都明确驳斥古德恩这一说法。在多处文献中,hypotassō被用来描述明确的相互而非单向的顺服,而在这八段文献里,hypotassō都被用来描述对非权威人士的顺服。 (所有译文均为原作者所译。作者将在《列克星敦神学季刊》(Lexington Theological Quarterly)上发表的文章将对这些文献和其他相关文本作更详细的论述)。

  • 七世纪的巴勒斯坦修道士安提奥古斯(Antiochus)向寻求谦卑的人提出以下建议:“让他顺服他的邻居,让他成为他的奴隶,记住我们的主,祂不会不屑于为祂的门徒洗脚。”(Pandectes 70.75-77)
  • 四世纪尼撒的贵格利主教(Gregory of Nyssa)曾解释,修道团体中的每个成员都应将自己视为“基督的奴隶,是为着兄弟们的共同需要而买来的”,因此应“顺服所有人”。 (De instituto Christiano 8.1:67.13-68.12)。
  • 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四世纪该撒利亚的巴西流主教(Basil of Caesarea)曾在信中提及一个“因着爱而顺服邻居的人”。 (Letters 65.1.10-11)
  • 在一篇规范修道院生活的论文中,巴西流主教引用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24的劝诫:“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巴西流因此得出结论,说“按照上帝的诫命顺服上帝,或因上帝的诫命顺服他人”是必要的。 (《希腊教父全集》31:1081.30-38)
  • 在一篇巴西流主教的论文中,他形容修道士团体的成员为“彼此的奴隶”和“彼此的主人”。这种“彼此相互奴役”并非透过胁迫来实现,而是自愿的,是“爱使自由者彼此顺服”。 (《希腊教父全集》31:1384.7-14)
  • 四世纪的大主教金口约翰(John Chrysostom)在一篇关于性滥交的布道中指出,“新郎和新娘”如果之前没有与其他性伴侣有过性经验,在婚姻中就会“彼此顺服” (《希腊教父全集》62:426.33-35)。
  • 在劝勉基督徒相互顺服时,,金口约翰考量到如何对待一位无意相互顺服的基督徒同伴:“他不打算顺服你吗?尽管如此,你也要顺服;不仅仅是服从他,而是顺服他。对所有人都要有这种感觉,好像所有人都是你的主人一样。”(《希腊教父全集》62:134.56-59)。
  • 在四世纪修道士埃及的马卡里乌斯(Macarius of Egypt)撰写的一篇论文中,他劝勉修道士团体的成员“维持这种良好的、有益的奴役状态”,并“对每个人都完全顺服”。他设想“所有的修士都满心欢喜地彼此顺服”,并劝勉他们“作为基督的模仿者”,拥抱“顺服和愉快的奴役,以使彼此更新”(《Great Letter》257.22-261.1)。

因此,古德恩对以弗所书5:21的解释是建立在对希腊文动词hypotassō的误解之上。如同上文引用的古代文献所示,这个动词不仅被用来描述对处于权柄地位的人的顺服,也用来描述对邻舍、兄弟和妻子的顺服。

此外,我透过Thesaurus Linguae Graecae(一个庞大的数位图书馆,基本上包含古代世界所有现存的希腊文学作品)研究了公元500年之前关于以弗所书5:21的所有引用和典故。我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说希腊文的教会甚至听说过古德恩捍卫的“某些人对另一些人顺服”的解释。保罗在以弗所书5:21所说的话被古代基督徒一致理解为要求基督徒顺服所处群体中的每一个人,无论其地位高低,因此这节经文经常与马可福音10:44( “做众人的仆人”)和加拉太书5:13(“用爱心互相服侍”)等经文连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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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金口约翰在引用以弗所书5:21之后,立即对相互顺服做出以下劝诫:“让奴隶和顺服互换。因为这样就不会有奴隶。不要一个人坐在自由人的位置上,另一人坐在奴隶的地位上;最好是主人和奴隶都互相为奴”。(《希腊教父全集》62:134.28-32)

请注意,在解释以弗所书5:21时,金口约翰使用了加拉太书5:13里的词汇:“彼此为奴”。虽然这两节经文在希腊教父文献中经常被联系在一起,但读保罗书信的英文读者却经常忽略这两段经文之间的连结。英文圣经(编按:中文和合本圣经也是)通常将加拉太书5:13翻译为“彼此服事”,但保罗在这里使用的语言比“服事”这个词更强烈。 “奴隶”的希腊文名词是doulos,加拉太书5:13使用的动词是同义词douleuō,意思是“做奴隶”。

因此,动词douleuō和hypotassō非常相似,有时会作为近义词一起使用。请看下面四个hypotassō及动词douleuō搭配使用的段落:

1.二世纪罗马作家普鲁塔克引用柏拉图的建议,即不要“顺服于激情,成为激情的奴隶”(Moralia, 1002E)。

2.与保罗同时代的罗马哲学家爱比克泰德谴责那些未能实现禁欲主义理想的人:“你是奴隶,你是臣民”(Discourses4.4.33)。

3.《黑马牧人书》(The Shepherd of Hermas)是第二世纪的基督教文献,描述着“如果你成为美好愿望的奴隶并顺服它”的后果(45.5)。

4.在上述八段文献的第一段中,当修道士安提奥古斯写道:“让他顺服他的邻居,让他成为他的奴隶”也是搭配使用这两个词。

古德恩在反对“相互顺服”的论证中忽略了这两个动词之间的相似性。他正确地观察到hypotassō包含等级制度的概念,在这种制度中,一个人的地位低于另一个人。由于两个人不可能同时处于对方之下,古德恩和其他批评“相互顺服论”的人认为这个概念自相矛盾。

然而,这些学者并没有注意到,加拉太书5:13中的动词douleuō也意味着一种等级制度,即一个人被排序在另一个人之下。然而,正如所有圣经注释家皆认同的,保罗在加拉太书5:13中明显地使用动词douleuō来描述“相互”而非单向的行动。因此,尽管保罗在以弗所书5:21使用“相互顺服”于语意上确实(故意地)自相矛盾,但这并不比他在加拉太书5:13中说“相互成为奴隶”于语意上更自相矛盾。

古代教会一致地理解以弗所书5:21的意思为要求“彼此顺服”,而现代一些福音派基督徒对这一解释的排斥则根基于对希腊文动词hypotassō意思的虚假主张。是的,耶稣取了“奴仆的形像(腓2:7)”,所有跟随祂的人,无论男女,都被呼召彼此顺服。

莫瑞·瓦瑟(Murray Vasser)是卫斯理圣经神学院(Wesley Biblical Seminary)的新约助理教授。本文总结作者在圣经文学学会(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2023年会议上发表的学术研究,本篇研究论文即将发表在《列克星敦神学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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