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5:21,保羅指示基督徒要「彼此順服」。這些話在基督教傳統上確實被理解為要求我們要彼此順服,甚至是家人之間的順服。例如,宗教改革家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承認,父親順服孩子或丈夫順服妻子的概念「乍看之下可能很奇怪」,但他從未質疑這種順服確實是保羅所教導的。

然而近年來,以這種方式理解以弗所書5:21受到一些學者的質疑——諷刺的是,這種質疑是以神學保守主義的名義提出的。許多福音派學者如今斷言,這節經文裡的順服指的不是互相順服(每個人都順服每個人),而是對有權柄者的單向順服(ㄧ些人順服其他人)。對這一觀點最直言不諱的學者是古德恩(Wayne Grudem),他是位著名的神學家,曾共同創建「聖經男女角色委員會」(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

近期宣布退休的古德恩30多年來一直認為,以弗所書5:21可以理解為:「那些在權柄之下的人,應當服從那些在你們中間有權柄的人。」根據古德恩的解讀,這節經文要求妻子順服丈夫,但在任何意義上都沒有要求丈夫順服妻子。

在為這一解釋辯護時,古德恩引用被翻譯為「順服」或「服從」的希臘文動詞hypotassō的含義。古德恩聲稱,這個動詞「在所有希臘文文學作品中,在無論是基督教還是非基督教作品中,都意味著順服他人的權柄。

古德恩認為,「在我們能找到的每一個例子中,當甲被形容『順服於』乙時,乙擁有甲所沒有的獨特權威。換句話說,『順服』(hypotassō)總是意指對權柄的單向順服。」

這個論點的問題在於,關於hypotassō的說法完全無法成立。請看以下八個包含hypotassō動詞型態的古代文獻。古德恩聲稱,hypotassō「總是意指對權柄的單向順服,」而這八段文獻都明確駁斥古德恩這一說法。在多處文獻中,hypotassō被用來描述明確的相互而非單向的順服,而在這八段文獻裡,hypotassō都被用來描述對非權威人士的順服。(所有譯文均為原作者所譯。作者將在《列克星敦神學季刊》(Lexington Theological Quarterly)上發表的文章將對這些文獻和其他相關文本作更詳細的論述)。

  • 七世紀的巴勒斯坦修道士安提奧古斯(Antiochus)向尋求謙卑的人提出以下建議:「讓他順服他的鄰居,讓他成為他的奴隸,記住我們的主,祂不會不屑於為祂的門徒洗腳。」(Pandectes 70.75-77)
  • 四世紀尼撒的貴格利主教(Gregory of Nyssa)曾解釋,修道團體中的每個成員都應將自己視為「基督的奴隸,是為著兄弟們的共同需要而買來的」,因此應「順服所有人」。(De instituto Christiano 8.1:67.13-68.12)。
  • 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四世紀該撒利亞的巴西流主教(Basil of Caesarea)曾在信中提及一個「因著愛而順服鄰居的人」。(Letters 65.1.10-11)
  • 在一篇規範修道院生活的論文中,巴西流主教引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0:24的勸誡:「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巴西流因此得出結論,說「按照上帝的誡命順服上帝,或因上帝的誡命順服他人」是必要的。(《希臘教父全集》31:1081.30-38)
  • 在一篇巴西流主教的論文中,他形容修道士團體的成員為「彼此的奴隸」和「彼此的主人」。這種「彼此相互奴役」並非透過脅迫來實現,而是自願的,是「愛使自由者彼此順服」。(《希臘教父全集》31:1384.7-14)
  • 四世紀的大主教金口約翰(John Chrysostom)在一篇關於性濫交的佈道中指出,「新郎和新娘」如果之前沒有與其他性伴侶有過性經驗,在婚姻中就會「彼此順服」(《希臘教父全集》62:426.33-35)。
  • 在勸勉基督徒相互順服時,,金口約翰考量到如何對待一位無意相互順服的基督徒同伴:「他不打算順服你嗎?儘管如此,你也要順服;不僅僅是服從他,而是順服他。對所有人都要有這種感覺,好像所有人都是你的主人一樣。」(《希臘教父全集》62:134.56-59)。
  • 在四世紀修道士埃及的馬卡里烏斯(Macarius of Egypt)撰寫的一篇論文中,他勸勉修道士團體的成員「維持這種良好的、有益的奴役狀態」,並「對每個人都完全順服」。他設想「所有的修士都滿心歡喜地彼此順服」,並勸勉他們「作為基督的模仿者」,擁抱「順服和愉快的奴役,以使彼此更新」(《Great Letter》257.22-261.1)。

因此,古德恩對以弗所書5:21的解釋是建立在對希臘文動詞hypotassō的誤解之上。如同上文引用的古代文獻所示,這個動詞不僅被用來描述對處於權柄地位的人的順服,也用來描述對鄰舍、兄弟和妻子的順服。

此外,我透過Thesaurus Linguae Graecae(一個龐大的數位圖書館,基本上包含古代世界所有現存的希臘文學作品)研究了公元500年之前關於以弗所書5:21的所有引用和典故。我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說希臘文的教會甚至聽說過古德恩捍衛的「某些人對另一些人順服」的解釋。保羅在以弗所書5:21所說的話被古代基督徒一致理解為要求基督徒順服所處群體中的每一個人,無論其地位高低,因此這節經文經常與馬可福音10:44(「做眾人的僕人」)和加拉太書5:13(「用愛心互相服侍」)等經文連結在一起。

例如,金口約翰在引用以弗所書5:21之後,立即對相互順服做出以下勸誡:「讓奴隸和順服互換。因為這樣就不會有奴隸。不要一個人坐在自由人的位置上,另一人坐在奴隸的地位上;最好是主人和奴隸都互相為奴」。(《希臘教父全集》62:134.28-32)

請注意,在解釋以弗所書5:21時,金口約翰使用了加拉太書5:13裡的詞彙:「彼此為奴」。雖然這兩節經文在希臘教父文獻中經常被聯繫在一起,但讀保羅書信的英文讀者卻經常忽略這兩段經文之間的連結。英文聖經(編按:中文和合本聖經也是)通常將加拉太書5:13翻譯為「彼此服事」,但保羅在這裡使用的語言比「服事」這個詞更強烈。「奴隸」的希臘文名詞是doulos,加拉太書5:13使用的動詞是同義詞douleuō,意思是「做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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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動詞douleuō和hypotassō非常相似,有時會作為近義詞一起使用。請看下面四個hypotassō及動詞douleuō搭配使用的段落:

1. 二世紀羅馬作家普魯塔克引用柏拉圖的建議,即不要「順服於激情,成為激情的奴隸」(Moralia, 1002E)。

2.與保羅同時代的羅馬哲學家愛比克泰德譴責那些未能實現禁慾主義理想的人:「你是奴隸,你是臣民」(Discourses4.4.33)。

3.《黑馬牧人書》(The Shepherd of Hermas)是第二世紀的基督教文獻,描述著「如果你成為美好願望的奴隸並順服它」的後果(45.5)。

4.在上述八段文獻的第一段中,當修道士安提奧古斯寫道:「讓他順服他的鄰居,讓他成為他的奴隸」也是搭配使用這兩個詞。

古德恩在反對「相互順服」的論證中忽略了這兩個動詞之間的相似性。他正確地觀察到hypotassō包含等級制度的概念,在這種制度中,一個人的地位低於另一個人。由於兩個人不可能同時處於對方之下,古德恩和其他批評「相互順服論」的人認為這個概念自相矛盾。

然而,這些學者並沒有注意到,加拉太書5:13中的動詞douleuō也意味著一種等級制度,即一個人被排序在另一個人之下。然而,正如所有聖經註釋家皆認同的,保羅在加拉太書5:13中明顯地使用動詞douleuō來描述「相互」而非單向的行動。因此,儘管保羅在以弗所書5:21使用「相互順服」於語意上確實(故意地)自相矛盾,但這並不比他在加拉太書5:13中說「相互成為奴隸」於語意上更自相矛盾。

古代教會一致地理解以弗所書5:21的意思為要求「彼此順服」,而現代一些福音派基督徒對這一解釋的排斥則根基於對希臘文動詞hypotassō意思的虛假主張。是的,耶穌取了「奴僕的形像(腓2:7)」,所有跟隨祂的人,無論男女,都被呼召彼此順服。

莫瑞·瓦瑟(Murray Vasser)是衛斯理聖經神學院(Wesley Biblical Seminary)的新約助理教授。本文總結作者在聖經文學學會(Society of Biblical Literature)2023年會議上發表的學術研究,本篇研究論文即將發表在《列克星敦神學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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