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别小瞧了人称代名词“你”“我”“他”,在中文圣经翻译上,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路加福音书十五章记载耶稣讲了——“男人失羊”、“女人失钱”、“父亲失儿子”三个连环故事(作为比喻),强而有力地传达出上帝寻找失落者、一个都不能少的爱。故事主角的第三人称代词是用“他”还是“她”,显然不能混淆。

目前华人基督徒使用率最高的《新标点和合本》(Chinese Union Version with New Punctuation,缩写:CUNP)中文圣经,是修订1919年的《官话和合本》(Chinese Union Version,缩写CUV),对于第三人称代名词特别做了区分,男性用“他”,女性用“她”,动物用“牠”,事物用“它”,使读者更易辨别。但关于女人失钱的故事,没有将人称代名词“他们”改为女性的“她们”——“找着了,就请朋友邻舍来,对他们说:‘我失落的那块钱已经找着了,你们和我一同欢喜吧! ’”(路加福音15:9),于是造成一些读者的惊吓:这个妇人怎么可以找一堆男人来一起庆祝找回失落的那块钱?在耶稣那个时代这会被认为是伤风败俗,不守妇道啊!

在路得记也有一个第三人称代名词的问题。第二章描述路得一直辛勤地在田间拾取麦穗,认真工作。田主波阿斯顾恤路得这对婆媳的窘境,到了吃饭的时候,波阿斯邀路得来与众工人一同吃饼,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边坐下。

在路得记2:14,第三人称代名词单数误植为复数“他们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于是读者误以为场景是:收割的工人们(复数的“他们”)都很喜欢路得,个个都热情地招呼她,许多人纷纷把自己烘了的穗子递给她。于是路得收到烘好的穗子太多了,她都吃不完,还有余剩的。然而真正的画面是田主波阿斯(单数的“他”)亲手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这个动作也暗示其他工人不可以欺负外国人路得。她吃饱了,还有余剩的。可见波阿斯给的份量极其多,多到她都吃不完。

但这个错误不能算在《新标点和合本》的帐上,因为早在《官话和合本》就已经错误了。 2010年的《和合本修订版》已经修正:“波阿斯把烘了的穗子递给她”。

中文原本没有区分性别的人称代名词。将人称代名词做细分,是1915年新文学运动的成果。一百年前,中国的文人使用文言文,轻视白话文,但胡适、陈独秀等人大力提倡要用白话作为一切文学的唯一工具,创造中国的文学。掀起许多文人支持,其中刘半农模仿西方语言 she ,造出新字“她”。他于1920年9月,第一次将“她”字入诗——《教我如何不想她》。

《官话和合本》于1918年12月31日送印刷厂,1919年4月22日出版,还来不及跟上新文学运动对于人称代名词的主张。或许这让曾经担任《官话和合本》翻译助手的王元德(又名王宣忱)想要自译中文圣经,呈现新鲜的、立诚的、平易的、明了的、通俗的汉语新文学。他的《王元德官话新约圣经》有几个特色,若遇到经文是诗体裁就用诗体排法,如马太福音1:23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

人将称祂的名为以马内利;

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上帝与我们同在。

王元德大胆尝试跨出圣经文本的世界,使用读者所处的中文世界来翻译,如主的使者在约瑟的“梦中显现”,他译作“托梦”给约瑟。见马太福音1:20; 2:13, 19。

王元德对于人称代名词,更有许多的新尝试。遇到女性第三人称,照着新文学运动使用“她”,见马太福音 1:19 “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肯明明的羞辱她,想要暗暗的将她休了。”

该译本则首次采用特殊的代名词“祂”称谓上帝;见马太福音1:21 “她必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祂起名叫耶稣;因为祂要将祂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另外,王元德用“牠”称撒但、污灵、魔鬼。见马太福音4:10 “耶稣对牠说,撒但,退去罢:因为经上记着,应当拜主你的上帝,单要事奉祂。”马太福音10:1 “耶稣叫了十二门徒来,赐给他们权柄,制服污灵,赶出牠们,并医治各样的疾患,各样的病症。”马太福音25:41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可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豫备的永火里去罢。”

王元德关于“祂”的创举,导致日后《和合本》圣经修订时,学者们讨论著是否要使用“祂”来尊称上帝或耶稣。尤其耶稣是百分之百的上帝,也是百分之百的人,究竟要用“他”还是“祂”来称呼?曾任《和合本修订版》编辑委员会总编辑的周联华表示

“上帝”代名词如果用“祂”,问题较少;但是如果“上帝”用“祂”的话,就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就是“耶稣”的代名词,是否也要用“祂”?假如不用“祂”来指耶稣,事关耶稣的“神性”,兹事体大。如果当“上帝”用“祂”而“耶稣”用“他”,这会牵涉到“上帝”与“耶稣”,也就是“父”与“子”是否不同等的问题,如此就会再兴起教会历史中无从解决的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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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联华也注意到英文圣经中的《新钦定本》(NKJ)提到上帝与耶稣,都用大写的He/Him/His,从耶稣的出生到死亡一直到复活都用He/Him/His。但他认为这种方式会让读者误以为耶稣只有神性没有人性,又产生另个备受争议的神学议题。周联华没提到的、也是用大写处理的英文译本,另外还有1977和1995出版的《新美国标准圣经》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事实上,中文圣经翻译者,以最接近原文直译,注重原文和中文字词的对应的吕振中,曾经于1946年的《吕译新约初稿》用了“祂”,但1952年《新约新译修稿》就改回“他”,直至1970年正式出版整本圣经全书,也都不用“祂”。目前,大多数的中文圣经译本,皆不用“祂”来指称上帝和耶稣,只见于市占量较低的《恢复本》、《NET圣经中译本》。

而人称代名词的困难度,不仅在于中英文圣经翻译上。旧约希伯来文圣经、新约希腊文圣经本身就存在着一些难解经文。例如罗马书9:5 “列祖就是他们的祖宗;按肉体说,基督也是从他们出来的。他是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神。阿们!”那个在万有之上,永远可称颂的“他”,究竟是指圣父上帝耶和华,还是圣子上帝耶稣?

人称代名词,看似简单,实则深邃不易,有时蕴含着各种意义的空间和可能性。可别小觑!

陈凤翔,神学院圣经老师、信望爱圣经网站主编。台湾神学院新约神学硕士、信义神学院道学硕士,台湾神学院旧约博士进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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