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未婚狀態是件好事。

這句話不是我說的,而是使徒保羅說的(哥林多前書7:8)。然而,儘管這些話出自保羅之口,我們今天卻不太可能在教會講台上聽到牧者熱情洋溢地宣講這些話。

我不記得自己年輕結婚時對保羅說的這些話有太多印象,當時我剛從聖經大學畢業,那裡的老師告訴女孩們,我們實際上是來攻讀「太太學位」的,並開設了關於基督徒家庭和婚姻責任等課程。在那之後的歲月裡,我聽過無數個關於婚姻的講道,有些人形容婚姻為「受造物的頂峰」,有些人則跟我說,每個女性「一生中最大的快樂」就是為人妻、為人母。

像我這樣的經歷並不罕見。教會裡關於婚姻的課程十分普遍。基督徒有大量關於婚姻和傳統家庭價值的出版品。調查顯示,白人福音派基督徒確實比其他多數宗教團體更重視婚姻和孩子:他們認為婚姻對於「擁有滿足的人生」很重要。《今日基督教》最近一篇文認為,若不是為了福音的緣故刻意選擇的話,聖經裡沒有任何地方贊同長期維持單身。

保羅會如何看待這些對婚姻的關注及討論呢?他會如何看待我們傾向於假定婚姻的經驗是全人類性的,以及我們認為基督徒應該尋求婚姻,並假定婚姻是信仰生活的重要部分?

保羅可能會想知道為什麼我們「如此關注這個可能與我們對主的委身相衝突的事」。他可能會說:別再一直談論婚姻了,我認為這些單身男女如果不結婚,他們的生命會蓬勃發展。

但為什麼今天的我們很難聽到保羅的聲音?

部分原因是我們習慣性地忘記保羅的身份:他是第一世紀巡迴佈道的猶太教師,透過文士書寫熱情、冗長,有時粗魯的書信給他的門徒來分享他的願景。我們習慣用我們自己的形象來想像保羅和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

但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所擁有的人生選擇與我們不同。在第一世紀的世界裡,幾乎每ㄧ個人都會在某個時間點結婚,「尚未結婚」的情況比今天要少得多。然而,導致人們必須結婚的壓力同樣意味著婚姻往往是非自願性的,很少是終生性或浪漫的。

在第一世紀,婚姻主要不是種個人出於愛情的選擇,而通常是種社會和經濟性的需求。根據羅馬法律,女孩子12歲就可以結婚,多數的人在20歲之前就結婚了——好的家長不會很晚才為孩子安排婚姻。

屋大維皇帝頒布了鼓勵早婚、快速再婚和增加生育的新法典。對許多身為奴隸的基督徒而言,禁慾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對自己的身體沒有合法權力,許多被奴役的婦女最終嫁給了她們的奴隸主,而且很可能在這件事上沒有任何發言權。

雖然永不結婚的情況並不常見,但總有許多人處在未婚/無婚姻的狀態,保羅教導的對象正是這些人。那個年代還沒有與我們今日「單身」一詞相對應的詞彙,保羅書寫的對象是所有沒有婚姻狀態的人。他為不同年齡、性別和關係狀況的無婚姻者(包括喪偶者和可能已訂婚者)提供指引,而不是以「出於xx原因」尚且無婚姻狀態來區分。

當時應該有許多無婚姻狀態的基督徒是20、30多歲的女性——有人估算,超過四分之一的羅馬女性是無婚姻狀態的寡婦,她們往往是在十幾歲時與年長男性短暫結婚後,單身了幾十年的年輕女性。

結婚年齡的性別差距也意味著,男性通常在20多歲或30多歲時會經歷一段無婚姻狀態的成年期。奴隸無法依法結婚,且他們的同居安排需要得到主人的許可,因此肯定有一些人渴望結婚,但還沒有結婚或無法結婚。

因此,一世紀的一些基督徒會長期處於無婚姻狀態,並且毫無疑問的,有時是出於一些他們無法控制的原因——儘管這些原因往往與我們今日的原因截然不同。總而言之,無論是第一世紀的婚姻還是第一世紀的單身(無婚姻狀態)都與我們的情況不同,所以當我們發現自己的情況與聖經所涉及的情況不同時,不用感到太驚訝。

但我們不應僅僅因這種「不同文化背景」就得出倫理和神學上的結論。聖經經文沒有明確針對我們的情況和類別給指引,並不代表我們的情況和類別就一定有問題。沉默並不意味著不認可。

當我們忘記自己的文化與聖經經文的文化背景距離有多遠,徑直來到聖經面前,期望快速、粗暴、直接地找到能回答我們現代人面臨的問題的答案時,我們就會篡改、扁平化上帝的話語,強迫它來解決我們關心的問題。而我們將其扁平化後的形象將是我們自己的:我們想像中的保羅會像我們一樣,為了某種緣故想要促進婚姻的價值,或者保羅會對那些讓我們感到不安的社會變化同樣擔憂。

然而,不能因為我們的問題沒有以我們所認識的方式或在我們的範疇內得到明確的答案,我們就得出結論,認為聖經的信息與我們的處境無關。我們應該做的,是視聖經文本為古老、複雜、具有道德和文化分量的文本來謹慎處理。

所以,保羅在這裡想傳達的訊息究竟是什麼呢?

幾乎所有的釋經書都會告訴你,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的教導顯然是對這ㄧ章開頭第一節「男不近女倒好」的回應。哥林多教會的會眾曾寫信給保羅,他們可能在信裡引用或重申他們的立場,其中用了一種委婉的方式來講述性行為:一些會友認為(男性)禁慾是一種優越的道德實踐。(在ㄧ些英文譯本裡,如NIV版本,會將這句話加上引號,表示這節經文並非保羅的陳述,而是引述哥林多人的話)。

保羅駁斥了禁慾在道德上是無條件的優越的觀點。他解釋說,婚姻也可以是一種道德上值得稱讚的做法,可以避免無節制和具破壞性的性行為(林前7:2-5)。保羅承認自己傾向於保持無婚姻狀態,但也承認不同的基督徒有不同的恩賜(7:7)。有些人被神裝備去結婚,有些人則被神裝備過無婚姻的生活。神賜給基督徒許多不同為祂而活的方式。

在這章接下來的部分裡,保羅考量了許多不同情境:如果你覺得沒有性伴侶很難生活怎麼辦?如果你的配偶是非基督徒怎麼辦?如果配偶逕自離開了呢?如果你已規劃要結婚怎麼辦?如果你的配偶過世了怎麼辦?如果基督徒受了割禮、或未受割禮,或身為奴隸怎麼辦?

保羅說,在每一種情況下,基督徒都不需試圖改變自己的狀態,因為在主裡生活的方式並不只有一種。反之,正因為這個真理,基督徒也可以接受改變狀態。如果得到自由的時刻來臨,被奴役的人可以使用這份自由。單身的人若決定結婚也沒有犯罪,沒有任何一種身份狀態或生活方式是必要的,都是可以接受改變的,因為重要的是我們在基督裡的呼召。

有些譯本,如中文的和合本及英文NIV版本的7:20裡,建議各人「留在上帝呼召他們時所處的身分(remain in the situation they were in when God called them)」,但這掩蓋了保羅在此處的一個核心命令。我對第20節的翻譯是,「留在上帝呼召你的身分裡(remain in the calling with which you were called)」。保羅教導我們,在所有處境裡,基督徒都必須緊緊抓住自己「在基督裡」這個身分,並堅信只有「這個身份」——既不是婚姻,也非單身,更不是其他任何東西——才能拯救自己。雖然上帝為我們安排了特定的角色和環境,但這些都是可以改變的;而我們永遠不變的使命是在基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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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如果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為上帝而活,為什麼保羅仍說沒有婚姻的狀態比較好呢(林前7:8)?這並不是一個不經意的評論,而是在整章中反覆出現的想法。許多人認為保羅的讓步(第6節)意味著他認為婚姻本身是個例外,而不是常態。他在後面幾節說,沒有妻子的人不應該找妻子(第27節),也告訴寡婦,如果她們不結婚,會更有福氣(第40節)。

保羅直接的比較已婚和沒有婚姻的狀態,並說沒有婚姻的狀態比較好(第38節)。他甚至兩次用懷有「婚姻可能是種罪」的語氣說話(第28、36節)!因為這兩次他都說:婚姻不是罪。我們該注意的是,保羅會覺得自己有必要這樣澄清,也許是因為他擔心那些閱讀他的指示的人可能會得出相反的推論(認為婚姻是種罪)。畢竟他是如此強烈地主張人們維持沒有婚姻的狀態。

保羅對此給了幾個理由。其中一點是「基督徒在末世視角/世界觀裡的位置」:我們如今看待時間的方式已不再相同,這個世界現有的形式正在消逝(7:29-31)。所有基督徒都應繼續正常的生活,但要在某種程度上超脫現世狀態,承認現世狀態的短暫性。即使我們結婚、悲傷、慶祝和做任何事,我們也不能過度投入這些活動裡,畢竟它們都是暫時性的事(不會存到永恆裡)。

其次是,結婚意味著要承擔更多這些暫時性的義務(7:28)。婚姻為人們帶來新的憂慮和取悅配偶所需的關注力,使基督徒的注意力分散(7:32-35)。

鑑於這兩個相互關聯的理由——對新的世界(在永恆裡)的盼望以及婚姻在我們短暫人生裡要求的關注力——維持無婚姻狀態有實際上的優勢。爭奪無婚姻狀態者注意力的事情比較少,因此保羅認為他們更容易保持對主的專一(7:35)。

但是,全心全意委身於基督是保羅為所有人設定的目標,而不僅僅是無婚姻狀態的人。既然基督在世上的使命適用於所有基督徒,保羅在本章裡試圖為所有人減少在實踐基督任務時實際上會有的限制和干擾。

他建議想要再婚的寡婦找基督徒結婚,也許是因為與你有同樣使命的配偶會以實際的方式支持你的使命(7:5、39)。對於那些已經結婚的人,保羅建議雙方同意暫時性的分居,以創造些毫無分心的委身事奉時間(7:5)。也許保羅建議那些「慾火攻心」的人結婚,是因為他們的性慾有可能會吞噬他們,和已婚夫婦的「煩惱」一樣能分散他們的注意力(7:9、28)。

因此,保羅建議維持無婚姻狀態是為了避免一系列特殊複雜的情況。保羅給的理由顯示了他的目的:單身是為了「主的事」,是為了「討主的喜悅」(7:32)。但請注意,這是一個開放性的敘述;保羅並沒有具體說明他期待無婚姻狀態的基督徒應達成哪些目的,如為教會工作、服事他人或傳福音。

在這裡,歷史再次提供了指引。第一世紀決定維持不婚的基督徒通常不會在任何正式意義上將自己的生命投入教會服事。雖然此時禁慾主義的實踐方式百花齊放,但直到幾個世紀之後,才出現了像修道院這樣獨特的、自給自足的團體。無論不婚者有多少時間可以用於事奉,多數的不婚者都必須透過家庭或我們所謂的世俗工作來養活自己。

此外,保羅也沒有在任何地方規定「不婚」是一種永久性的委身。許多人都無力做出這樣的委身,甚至少數有能力這樣做的人最終也可能結婚,這一點保羅也承認。 雖然保羅不希望基督徒為了改變(身份)而尋求改變,但他的教導裡仍留有某種程度改變的空間。但不變的是,我們的呼召是基督,而不是我們的處境。

保羅引導無婚姻狀態的基督徒保持未婚,就和他引導已婚者保持已婚那樣,也和他建議被奴役者不要擔心一樣——他指導這些人如何在目前的處境中生活,並為未來的變化留有餘地。保羅並不僅僅推崇那種為了福音的緣故而特意維持的單身,而是推崇一般意義上的單身狀態,認為這對基督徒的生活是有益的。

我們今日對婚姻的關注度破壞了保羅的信息。當一些哥林多基督徒建議某種生活方式在道德上更優越時,保羅因相信上帝呼召的力量而反駁這種說法。如果我們隨口就建議人們把尋找配偶放在優先順序,我們很可能提出與保羅完全相反的建議:「不要找妻子」(哥林多前書7:27)。

我們多數的人都會結婚。如果沒有婚姻,我們之中許多人會覺得解決性慾和這個世界的現實面非常麻煩。婚姻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符合聖經的方式來解決今世的問題,保羅在此說的話並不是我們需要聽到的所有話。

創世紀提醒我們,獨處不是好事(就算是不婚者,總是獨處也不太健康),這讓婚姻在此生具有基礎的地位(創世紀1-2章)。引用傳道書9:9的話,我可以說,這世上沒太多比和我的丈夫一起享受人生更美好的事了——即使我知道這婚姻無法拯救我的生命。我希望你們能像我一樣,在自己以及別人的婚姻中看到耶穌的影子,因為這些婚姻反映著基督和教會的一體性(以弗所書5:25-33)。

但是,讓我們同樣清楚地聽到保羅推崇不婚/單身狀態的聲音,不要輕描淡寫的迅速帶過保羅的教導,也不要用極大聲的「我們的世代跟他不一樣⋯⋯」等說詞來淹沒他的聲音。我們必須抵制馴化保羅的衝動,回應他不斷重複的教導: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又復活了。

我仍然希望聽到關於婚姻很美好的講道,但也希望聽到關於婚姻對許多人來說是多麼令人難以置信的痛苦的講道,以及關於婚姻會如何分散我們對基督的委身的注意力的講道,還有關於我們都在等待新天新地的講道。我們可以為我們的家庭喜樂,同時明確表示只有基督才是我們最大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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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讓我們來聊聊單身狀態可能會有的孤單和疲憊感,同時也思考單身的喜樂和它能給予教會的豐富禮物。讓我和你分享一些單身基督徒的事蹟:他們在從事繁忙工作的同時,幫助維持著那些沒有牧師的教會;是一些單身朋友的友情支撐著我和我的丈夫度過艱難的時刻;讓我告訴你們,一些單身人士能去到一些已婚夫妻無法去到的地方和在社會各個角落傳講基督。

讓我們希望我們那些渴望婚姻的未婚朋友能夠找到婚姻,但也讓我們用他們「已經擁有信實於主所需的一切」的這個知識來堅固他們,為他們禱告他們能夠留在基督裡,並為有如此多人雖然沒有婚姻,但找到了在基督裡的全然滿足而喜樂。讓我們堅信,單身可以是美好的事,因為基督非常美好

作者Annalisa Phillips Wilson在英國劍橋大學和WTC教授新約聖經。她正在撰寫:《新約倫理:釋經,經文,及應用》(Testament Ethics: Hermeneutics, Texts, and Practice)一書裡關於哥林多前書第7章的的章節。該書將於2024年由 Eerdmans 出版社出版。

翻譯: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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