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个关于同性恋变成异性恋的故事。

不过,也许我说太快了。让我从头说起。我的父母在旧金山一间同性恋夜店相遇。我母亲当时只想找个安全的地方跳舞,而我的父亲则是保安。他在家暴之后抛弃了我和母亲。直到我十岁以前,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存在,那时我母亲已经再婚。

在成长过程里,我不记得曾听过睡前故事。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被允许看恐怖电影。当电影演到跟性有相关的画面时,没有什么是我不能看的。我常常听到黄色笑话及色情故事,才十岁的时候,我甚至得帮母亲从成人杂志上剪下图片,用以准备她朋友的单身派对。

十四岁那年,我交了人生第一个男朋友。我们很喜欢对方的笑话,喜欢看相似的影集,我们相处起来很轻松。但没过多久我们就分手了,如同一般的青少年。

一年后,我在欧洲历史课上认识了我第一任女朋友。她是个高三学姊,长得很漂亮、很受欢迎。因为我在这门课的成绩很好,她请我来帮她学习。当我们在她家见面时,我们之间有些东西不一样。我们的聊天很轻松自然、有源源不绝的话题,而且充满惊喜。她的美貌深深吸引着我。这种吸引力就像其他人口中女生对男生会有的感觉那样。

接下来的一周里,我开始想:“我能对一个女生有这样的感觉吗?”我隐约知道教会的人谴责这样的事,但当我试图想出原因时,却一无所获。我无法想有朝一日能理解圣经里关于性的教导,更别说是顺服了。

初吻

我给自己设了一个目标:让这个女孩在上大学前吻我。我隐瞒了自己的恋爱经验,有策略地让自己和她不断有交集,并和她聊一些会让她产生情愫的话题。

与此同时,我们也发展着深刻又真实的友情。她是第一个可以和我讨论思想、文学和其他严肃话题的同龄人。很快的,一切就不再是一场游戏:我坠入了爱河。

第二年夏天,她问我十六岁的生日礼物想要什么。我的心怦怦跳着,我说我想要她吻我。她吻了我。那一刻,以及之后的许多时刻,感觉就像一层面纱被揭开。我一直以来看见的世界都是黑白的,如今突然迸发出耀眼的色彩。

离开我小小的高中去到耶鲁大学无疑令人兴奋:我进入一个给新生选修的人文学程,遇到来自世界各地有趣的人们,并享受无止尽的酒精。一切似乎好到不像是真的。

直到我听到了这个消息:我的女朋友劈腿了。她在太浩湖(Tahoe)跟一个教育程度低、半无家可归状态的人偷情。圣诞假期到来时,我去拜访了她,但一切都让我感到冰冷、静止、充满拒绝。圣诞节的早晨,当我在她的床上读着《唐吉诃德》时她正在另一个房间与男友发生性关系,我想着,我的人生变成了什么模样?

Google耶稣

在耶鲁大学第一堂哲学课上,我们讨论了笛卡儿最知名的一句话:cogito ergo sum,“我思故我在”,以及这个论述如何改变了他对现实和神本性的看法。虽然我最初不屑一顾,但之后却开始不由自主的思考上帝是否可能存在。回到房间,我开始像国中生搜寻色情片那样的在Google上搜索跟信仰有关的词汇。我的室友进来时,我会立刻关上电脑,假装在做法文作业。

我不记得我google了哪些宗教词汇。但在海量开启的页面里,我开始第一次遇见耶稣。有点难形容我对耶稣原先抱持的先入为主的观念有哪些;也许类似“古老的保守主义”或“愚昧的传统主义者”。然而,我找到的文章和经文给了我一个全然不同的形象。我一次又一次地看到耶稣是如何关注、尊重和服事那些我不屑一顾的人。但我同时产生疑心,并为此困扰——即我的生活样式违反着祂。

当时,我原本就已认识两个正认真交往的女生。她们其中一个正在培训成为路德宗的牧师。我想知道她们如何能视自己的生活样式与耶稣的教导一致。她们向我保证,如果圣经里有任何矛盾,都是出于历史上的人们对圣经的曲解。她们把一份资料塞到我手里,我跑回自己的房间,想知道圣经究竟是怎么看待性的。

这份资料的内容有逻辑上的一致性,让我非常高兴。但当我翻开经文依据时,我越来越感到沮丧。修正主义(revisionist)的解经无论怎么看就是不符合圣经最直白明确的意思。我觉得自己被骗了,厌恶地把这份资料扔在地上。显然,我愚蠢地以为这种古老的宗教里有任何容得下我的空间。

几天后,我在一个已经背弃天主教的朋友的房间里发现了一本书。书脊是橙色的,上面写着《我如何思考基督教:认识鲁益师返璞归真的信仰》(Mere Christianity)。我对鲁益师(C.S. Lewis)及这本书一无所知,但书名吸引到了我。我悄悄地把它塞进我的包里。

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有天,我在课堂之间在图书馆读这本书,读到一半时,我恍然大悟:神确实存在!我的心及大脑再也无法否认这件事。然而,在我满满确信的荣耀情绪里,同时有着对自己的邪恶的慌张感。我说过谎、骗过人;我很残忍——我什至是从一个可爱的、毫无戒心的朋友那里偷了这本书!我该如何面对如此纯洁、神圣的神?

但当我想到耶稣做过的所有事——祂是如何承受了与神隔绝的状态,只为了使我能进入神的家中——我知道,如果我拒绝祂的追求,我就是个傻瓜。我的心因充满感恩而膨胀着,我紧闭双眼祷告,将自己交在耶稣手中。

关于信任

几天后的周六,耶鲁大学基督教学生团契举办了情人节聚会。对于接受耶稣这件事,我仍然觉得尴尬,因此我迟到了,假装自己是偶然来到这里的。当一个大二女生问我,怎么以前没见过我时,我咕哝着说,我两天前才刚信主。她有点诧异。她把我带到新生群里,他们邀请我参加周一早上的新生祷告会。

然后我出席了。他们给我一本平装圣经,回答我问的许多讨人厌的问题,并邀请我第二天晚上参加查经班。我去了,手里拿着刚收到的圣经。两个大三学生带领我们查一段以弗所书的经文。这个经验实在很奇妙:一群真人,真实地在查考经文,并将其应用在生活里。

那个学期里,我像一只小鸭子一样跟着这些学生,观察着他们的一言一行。但在我选择相信了耶稣后,我内心里所有的问题并没有都得到解答,特别是,我该如何面对我心里天然的、不可动摇般的被女性吸引的事实?我知道圣经的信息很清楚,而我渴望着的是禁果,但我却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这位充满爱、与人亲密、总是陪伴的神,会禁止爱、亲密关系和伴侣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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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不得不学习基督徒生活的第一课:如何在理解之前学会顺服。我这一生的经历都在教导我:在接受一个概念之前要先弄清楚它。我怎么可能在不了解原因的情况下,就接受代价如此高昂的信仰呢?

但说到最后,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信任。我知道耶稣值得我信任,因为祂做出了更大的牺牲。祂放下了幸福、离开舒适圈、抛弃爱与被爱的喜悦,在世上过着苦难的一生。祂承受了罪犯才配得的死亡、痛苦和耻辱,并忍受被天父弃绝——祂做这一切只为使我得以受邀进入天家。谁能比祂更值得我信任呢?

来自信心的顺服只有在其根基是建立在一个人的心上,而不是规则上的时候,才有作用。规则本身是外加于我们的,使我们能判断、衡量其合理性。然而,当规则是在一段关系里产生的时候,就能使信实顺服的路变得更好走。当一个孩子不理解母亲的命令时,母亲的性格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有很大的影响力。一个残忍、任性的母亲,可能会让孩子很牴触。但一个充满爱、养育着孩子的母亲会让孩子信任她,因为孩子知道母亲是站在他那边的。

在圣经里最戏剧性的信任考验之一,就是当神告诉亚伯拉罕,他的儿子以撒要成为祭品时。如果亚伯拉罕单单思考这条命令本身,他肯定不会顺服。然而,亚伯拉罕是神的朋友。受到考验的时候他没有犹豫,因为他知道神的性格。

上帝向亚伯拉罕显明祂自己,我知道祂也会为我显现——但祂会如何显现?上帝是否会消除女人对我的吸引力?在刚成为基督徒的最初几年,我与几位女性有着属灵的、让人自由的、亲密的但并非充满情欲的关系。但在其他情况下,我自身的以及与他人之间的性欲化学反应某又会诱使我回到原状。为什么上帝不直接修好我呢?

我渐渐的明白,“让我变成异性恋”从来就不是最终答案。圣经里没有任何命令要人成为异性恋者。透过学习圣经、与人对话及祷告,我最终得出了一个关键真理:“性”并非什么上帝发现了然后将其限制起来的东西,性是上帝创造的东西——用以教导并祝福我们。如果上帝的教导与我的“本性”相悖,那么拒绝向我的欲望降伏,就是深刻的和上帝表达:“我信任祢”。

但这样的信任几乎使我崩溃。我高中时期的女友想要跟我复合,但我不能答应她。然后我爱上了一个耶鲁大学大四的女生。但对耶稣的爱呼召着我离开她。

喜乐和医治

神将最伟大的作为留给了最绝望的时刻,在我愚蠢地回去和高中女友发生性关系以后。在我正在拼命说服自己,即使在这样的时刻神也会赦免我时,神将一个男子带进我的生命里。我们在前一年夏天一次宣教之旅中认识。我们有不错的友情,但对我来说,他没有任何吸引力。他也知道我所有的过去。

在我大三的那年,他要求来耶鲁大学看我。我心头一紧,担心他可能对我有男女间爱情的感觉。果然,他带着花来了。我提醒他,我睡过的女人比他还多,但他不为所动,他说:因为耶稣已饶恕了你,我对发生过的事一点也不在意。

我挣扎了一下。对我来说,他毫无性吸引力,但我确实很欣赏他的善良、他的温暖,以及我们之间有共同的优先事项(耶稣)。在我的感觉和以前恋爱的感觉皆不一样的情况下,继续和他约会是错的吗?我们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敬虔的假象吗?但我看到他爱我,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而且他能呼唤我走向耶稣。我什至觉得我们可以享受真正的肉体之爱,尽管并非自然而然,而是需要学习的。

耶稣一步步地打开我的眼睛,让我看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人类之爱,一种沉浸在委身及属灵喜乐之中的爱,而不是为了兴奋激情而激情。再一次的,我在理解之前就先顺服;我在真正爱上那个年轻人之前就嫁给了他,因为我首先爱的是耶稣。

通常来说,我的故事到了这里就是人们会下结论的时候了。有同性恋者质疑我是否真的被女性吸引。异性恋的基督徒则骄傲地宣布神治好了我的同性恋。他们试图将我塑造成一种“榜样”,但真实的我并不是这样。

事实是,即使在我结婚十年后,我依然曾经历到配偶以外的人对我的吸引力,而且那个人是女性。尽管如此,我的婚姻依然充满喜乐和医治。当人们问我我的性取向时,我最诚实的答案是“已婚”——我与其他已婚的基督徒有着相同的祝福及重担,也有着来自同个源头的盼望和力量:圣灵。

我永远不会坚持的认为,婚姻对每个(甚至是大多数)受同性吸引的基督徒来说是“正常”或“正确”的路。异性恋并非最终目标;对上帝忠诚以及享受着与祂之间的关系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对许多基督徒来说,对上帝忠诚也许意味着一生都要独身。但是,除非我们在教会里让大家见到属灵的家庭生活及其中的喜乐,独身只会让人感觉是个死胡同。除非我们已经拥有了更美好的事物,否则我们很难拒绝次等的美好。

神呼召我们成为充满亲密关系、爱、真理和恩典的群体——而这个群体(教会)是上帝用以保守、塑造及预备我们未来在永恒里与祂同在的工具。无论我们受召结婚或单身,每ㄧ个在基督里改变的故事,都是在这个群体里发生的。

这也是为什么这不是一个关于我变成异性恋的故事,因为那从未真正发生过,而且一点也不重要。这是一个关于我如何变得完整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瑞秋·吉尔森(Rachel Gibson)任职于 Cru Northeast 的神学发展部。她的部落格是 rachelgilson.com。

翻译:思慕 / 校編:Yiting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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